01/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1934年11月24日,红军第二、六军团,解放大庸县,建立了“大庸县革命委员会”。张家界属大庸县革命委员会辖地。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大庸县政府设张家界乡,后撤张家界乡,属板坪乡。

1958年,大庸县政府在张家界办林场,命名为国营张家界林场。

1982年,国务院将国营张家界林场命名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文称“湖南大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之称谓被中央政府首次认定。

1989年,国务院批准张家界市,增设武陵源区(县)人民政府,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属武陵源区辖治。

1992年12月,以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的武陵源地区因奇特的石英砂岩大峰林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2004年2月,被列入世界地质公园。

2007年,被授予中国首批5A级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