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
桃花源国家森林公园从1992年开始,先后投资2.8亿元对桃花源进行了大规模开发。2011年,常德市桃花源上收市管,成立桃花源管理区,负责桃花源的开发建设和管理。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对景区主要是老景区提质扩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投资40亿元的桃花源古镇项目已投入建设,并正在着手进行意境桃花源、渊明田园生活体验园、爱情之都、武陵渔村等项目的建设。桃花源景区游路、游客容量、住宿接等能力较强,能够满足一般接待需求。
品牌建设
桃花源国家森林公园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AAA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中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湖南省旅游业十五发展规划》,桃花源成为被单独划作全省五大特色区域的“湘西北世外桃源·古城文化”旅游区的重点,“桃花源揽胜”与“田园风光旅游度假区”被列入16个省级度假区范围。1998年6月12日,在日本大阪第五届国际黄金旅游线路格莱梅奖(1997年度)评选大会上,桃花源、张家界获“目的地开发特别奖”,成为中国唯一获奖的黄金旅游线路。桃花源还先后被树立为“全国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湖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管理机制
1914年,桃源县知县杨瑞鳝重修大士阁(桃花观),派住持守护,并设立“禁碑”。1959年6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桃花源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3年,建立国营桃花源林场,负责桃花源林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1964年,成立桃花源文物管理所,具体负责桃花源的文物管理与保护。九十年代初,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1990年4月,市里派出了以市政协主席王大元为组长的旅游考察小组,对桃花源的旅游资源进行实地考察,随后划定了行政区域,合并了桃花源文物管理所和桃花源国营林场,1990年底,成立了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统一负责桃花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工作。1992年,桃花源经国家林业部林造批字〔1992〕106号文件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